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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负担税款,计算个人所得税#

各路大神好:在学习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看到讲义上关于雇主为雇员按比例负担税款情况下,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有下面这样一道例题。

麻烦大神先看下例题,然后下面有个小小的疑惑,求助一波

雇主为雇员按比例负担税款,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采用以下四步法:

1步:初查税率

查找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步: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3步:查找准确税率

用推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除12找正式计算税额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4步:按照找到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计算应纳税额。

【案例】中国公民肖某20171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800元和2016年的未含雇主负担部分的年终奖金36000元,单位为其承担年终奖应纳税款的60%。则: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4800-3500)×3%=39(元)

年终奖的税额计算

第一次找税率:36000÷12=30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所得额=36000-105×60%)÷(1-10%×60%=35937÷0.94=38230.85(元)

第二次找税率:38230.85÷12=3185.9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额=38230.85×10%-105=3823.09-105=3718.09(元)

3718.09元中,个人负担40%,即1487.24元;企业负担60%,即2230.85元。问题是:想请教一下各位,就是在第二步的时候,讲义上是说将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里有点疑惑?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讲义所讲的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该就是雇主给员工的钱,按照下面的例题来说,就是36000元,但是这个36000元,是包含了40%的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只是负担了60%),也就是说员工拿到的36000元还要减去1487.24元,两者之差才是真正的扣除个税后的税后数额。那么按理说,我们不是应该用税后的数额(36000-1487.24),用这个数除以12,再根据其商查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吗?为什么这里可以用一个含了40%个税的数值除以12,来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呢?
题目较长,辛苦各位大神了~











3401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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