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7 90号文的问题
财税2017 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说,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我想请问文哥,我企业有出租不动产项目,选择的简易5%缴税。同时办公场所是租入的,那么根据这个规定,我们是否能够取得对方开具的11%专票进行抵扣了呢?那这样的话,能赚到6%的税差,税总不会出这么大的漏洞吧?
如果这个房产即自用,也出租,那可以按这个文件规定抵扣。
7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