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2016考点】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 | 含义 | 与课税对象关系 | 作用或形式 |
税目 |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 ①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
税基(计税依据) |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 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 | 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
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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