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白酒、卷烟采用从价与从量混合征收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
【例题】粮食白酒厂,自己喝了1000公斤,无同类价格,每公斤成本2元。 『正确答案』从量消费税=2000斤×0.5元/斤=1000(元) 从价消费税=[2000×(1+10%)+1000]/(1-20%)×20% 增值税=[2000×(1+10%)+1000]/(1-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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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