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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学习大比拼】会计和税法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区别 --- amy小猪

会计和税法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区别

会计是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来判断的: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上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为判断依据的。

请按下面的总结掌握: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上面加粗显示的部分,会计上确认收入,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具有商业实质、能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其余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1513人看过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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