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利益导向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组织、国家
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行为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和非意思表示)
是否需要特定形式(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规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
区分方法(适用大部分):XX法是法律、XX条例是法规、XX办法是规章
法的分类:6种
创法成不成——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内容很诚实——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小三长特一般——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一般法、特别法
祖国——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国内法
目的为了开公司——法律运用的目的——公法、私法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