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习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 2日,企业自行开发的一-项行政部门管理用w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结束,达到顶定用途。其中,研究阶段自本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发生支出600 000元,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开发阶段自本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发生支出300 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企业预计M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5年,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2) 1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N生产设备,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04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3) 12日,N生产设备运达并交付使用。以银行存款支付N设备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假定相关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 甲公司2019年发生的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 甲公司继续研发-项生产用新型技术。该技术的“研发支出一资本化支出” 明细科目年初余额为70万元。本年度1至6月份读技术研发支出共计330万元,其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30万元。7月15日,该技术研发完成,申请取得专利权(以下称为E专利权)。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30万元,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20万元,并于当月投入产品生产。本年发生各种研发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4.2万元。依相关法律规定E专利权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2) 12月31日,由于市场发生不利变化,E专利权存在可能减值的边象,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85万元。(3)12月31日,根据协议约定,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F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当年使用费收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6万元,款項存入银行。本年F非专利技术应计提的摊销额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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