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范围
申请事项
1.情形。(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排除事项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记忆关键词】60天、可口头、已受理的行政诉讼不复议、免费
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除外。
2.可书面也可口头申请。
3.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月前
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复议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
本级人民政府or上一级主管部门
海关、金融等垂直领导和国家安全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派出机关
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
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提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行政复议决定
【记忆关键词】书面审查、被申请人举证、60+30、送达生效。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必要时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参加人的意见。
2.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最多不超过30天。
4.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比记忆】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调解书同);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27天前
回复:楼主云中帆2021的帖子
26天前
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记忆关键词】60天、可口头、已受理的行政诉讼不复议、免费
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除外。
2.可书面也可口头申请。
3.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