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和继续加工的消费税问题
what蒙着眼还能下围棋
为什么继续加工的会计分录为 借方 应交税费-应消费税
贷方 银行存款
而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借方
吴老师的课程说继续加工未来可以抵扣,所以计入消费税借方,我听不懂。。。
3766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4)
安好贝妮
回复:楼主csq1993的帖子
请忽略字体。呵呵,看能帮到你不能。
4年前
迎着希望奔跑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4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回复:楼主csq1993的帖子
请忽略字体。呵呵,看能帮到你不能。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