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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一起出“坑”】04月25日《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考前最后一轮)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习题】:

2017年,财政部门对甲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如下事项:

  (1)该单位负责人安排其女婿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2)会计人员王某因生病暂时不能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排李某直接接任王某的工作;

  (3)因人手紧张,出纳张某同时负责会计档案保管;

  (4)该企业2016年度亏损20万元,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李某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李某拒绝执行。单位负责人将李某调离会计岗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针对事项(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的女婿可以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C.甲企业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

  D.单位负责人的女婿不是直系亲属,所以可以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2.针对事项(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B.王某办理交接,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C.王某只是因生病暂时不能工作,不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D.单位负责人应为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进行监交

  3.针对事项(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不能同时负责会计档案保管

  B.张某可以负责会计档案保管

  C.张某可以兼管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D.张某同时负责会计档案保管,不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4.针对事项(4),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单位负责人有人事权,可以自由决定李某的工作岗位

  B.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构成了对李某的打击报复

  C.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负责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D.对李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答案1】
AB
【解析1】
选项B,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不属于会计机构负责人;选项C,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选项D,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女婿属于配偶亲。
【答案2】
AB
【解析2】
选项AC,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选项BD,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答案3】
ACD
【解析3】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4】
BCD
【解析4】
选项AB,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构成打击报复;选项C,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选项D,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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