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2026年度,侃大山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且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年度满6年,2026年属于第7个年度,且6年中无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则上述四项收入均应当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2、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2027年次未单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这里仅就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
2.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2027年次未单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这里就仅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和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交税。
注意:新个税法案下,这里的5年(或是6年,最终定稿中的规定为6年)为滚动制,就是从今年起往前推,如果5年或6年内没有出现单次离境超过30天等的情形,就全部纳税;如果有,就对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提问内容
1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为什么境外所得境外支付还要交税?
1和2分别属于下面哪种情况?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居住天数 | 连续年度 | 境外所得 | 境内所得 |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
连续或累计不超过90天 | —— | × | × | 免税 | √ | |
连续或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 | —— | × | × | √ | √ | |
累计满183天 | 不满五[六]年 | 免税 | √ | √ | √ | |
满五[六]年 | 存在单次离境超过30天 | 免税 | √ | √ | √ | |
不存在单次离境超过30天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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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老师这里写的有点问题,已经更正。
1.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这里仅就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
2.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2027年次未单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这里就仅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和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交税。
注意:新个税法案下,这里的5年(或是6年,最终定稿中的规定为6年)为滚动制,就是从今年起往前推,如果5年或6年内没有出现单次离境超过30天等的情形,就全部纳税;如果有,就对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提问内容
为什么没有三?③属于不是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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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三是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属于纳税范围,所以要征税,你再仔细看看上面的那张表格。你就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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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3】2019年12月,侃大山取得四项收入:①在加拿大出版图书取得的稿酬;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③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加拿大母公司支付的出差补贴;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其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年度,侃大山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90天。
①属于境外所得境外支付,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属于境外所得境内支付,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属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免征个人所得税;
④属于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思考4】2020年12月,侃大山取得四项收入:①在加拿大出版图书取得的稿酬;②12月回加拿大述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发放的工资;③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加拿大母公司支付的出差补贴;④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中国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其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年度,侃大山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但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年度不满6年。
①属于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属于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属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属于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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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老师讲的是没有问题的。
你第一次提问的问题是“2026年度,侃大山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且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年度满6年,2026年属于第7个年度,且6年中无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则上述四项收入均应当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2、如果2026年出现一次离境超过30天,2027年次未单次离境超过30天,哪几项交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你的这个问题是在满6年的前提下问的,所以如果中间发生了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就是对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而且,你要注意的是,这里的5年或6年是滚存制的。
但你现在举得这个例子中的思考3是在我国居住不满90天的情形,和你的第一次提问是不一样的,思考4是你符合你第一次提问的情形,所以是没有问题的。老师的讲解也是正确的。
提问内容
无论在中国几年这个取得收入的性质都不应该发生变化啊?
难道他在中国待一年③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加拿大母公司支付的出差补贴,就属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
在中国待6年了③12月境内供职期间由加拿大母公司支付的出差补贴,就属于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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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