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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考点三】股东出资制度
  1.出资中的问题
(1)用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     公司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只能要求处分人赔偿
     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认定该股东(处分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非货币财产出资     ① 评估作价问题★
未评估的——评估;
评估确实少——认定出资不足。
* 但出资后市场价格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财产贬值的,不能认定股东出资不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② 出资不到位的补正★★★
A 需要办理登记的(如土地使用权、房屋)

B.非货币财产存在瑕疵的——消除瑕疵。如:
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手续
设定担保的:解除担保
——否则,认定出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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