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练习
【考点三】股东出资制度
1.出资中的问题
(1)用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 公司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只能要求处分人赔偿
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认定该股东(处分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非货币财产出资 ① 评估作价问题★
未评估的——评估;
评估确实少——认定出资不足。
* 但出资后市场价格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财产贬值的,不能认定股东出资不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② 出资不到位的补正★★★
A 需要办理登记的(如土地使用权、房屋)
B.非货币财产存在瑕疵的——消除瑕疵。如:
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手续
设定担保的:解除担保
——否则,认定出资不足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