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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设立条件★★★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股东

150

无上限,发起人2200人,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出资▲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得用劳务、姓名、商誉、信用、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出资。
只能发起设立,
可分期缴付

发起设立:可分期缴付;
募集设立:一次缴清并验资(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
不低于35%

组织机构

必设股东会;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必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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