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3.借款限制★★★

所有公司

除非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股份公司

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注意案例)

215人看过 11月前

全部评论(3)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