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查阅权
资格条件
申请查阅人应当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有证据证明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形式要求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拒绝查阅
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公司可拒绝查阅会计账簿: ①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③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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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