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持续信息披露
分类 | 说明 | ||
1.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 | 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
中期报告 | 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 ||
2.临时报告 | 含义 | 指在定期报告之外因重大事件而应临时发布的报告。 | |
重大事件 | (1)内容 | 经营的重大变化 | |
资产的重大变化 | |||
重大负债与亏损 | |||
重要人员的重大变化 | |||
增减资合分散、破产关闭 | |||
【口诀】投损违约不能履职,涉诉被调查4遍(变)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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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