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5.抵押物出租(理解)★★
  (1)先出租并转移占有、后抵押——租赁关系不受影响;
  (2)先抵押、登记后出租——租赁关系不得对抗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考试表述】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6.动产抵押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掌握:
  【考试表述】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
  (1
抵押物转让: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2
先抵押后出租: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7.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物上存在多个抵押权
  ①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②登记在先的优先于登记在后的;
  ③都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
  

336人看过 11月前

全部评论(3)

11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