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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14
奋斗赎青春
【单选】14.张某向郭某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郭某不会用电脑,让张某自己保留电脑自
用。后张某又向岳某借款,将该电脑出质给了岳某并订立了质押合同,岳某对该电脑实际占有。现因张某无力还
款引起纠纷。郭某和岳某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权已经设立
B.张某与岳某的质权没有设立
C.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
D.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法律保护
191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奋斗赎青春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题中郭某的质权未设立,岳某的质权已经设立,选项D郭某要对抗“岳某享有的质
权”,不受到法律保护。
1年前
奋斗赎青春
选项B错误,动产质权自交付时生效。
1年前
奋斗赎青春
选项A错误,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张某并没有向郭某交付电脑,所以郭某的质权未设
立。
1年前
奋斗赎青春
【正确答案】C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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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