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21

【多选】21.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即使共有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也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89人看过 8月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