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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5.承诺变更、迟到、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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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变更: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新要约

非实质性变更:非主要条款的变更
       ——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迟延与迟到

承诺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
     ——
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接受

承诺迟到: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其他原因导致迟到
——
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撤回

承诺生效之前可以撤回(先于承诺或同时到达*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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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6)

11月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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