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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09
奋斗赎青春
9.甲向首饰店购买白金项链1条,标签表明该项链为“纯白金项链”,后经鉴定实为赝品。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
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故意欺诈
C.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未过3年诉讼时效
610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8)
安然的小屋
1年前
嘟嘟姐
大家快点出来学习啦
1年前
苗苗
A
1年前
DL15***0904
a
1年前
DL15***0904
1年前
荣誉
A
1年前
奋斗赎青春
【答案解析】首饰店将赝品标为“纯白金项链”,构成欺诈,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但甲的撤销权不能获得支
持,因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起超过1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年前
奋斗赎青春
【正确答案】A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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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