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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考点十二】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1)发行新股程序
  
  (2)发行时间
  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
12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12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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