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八】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
【要求】口诀要非常熟悉,财务指标记清楚
首先符合一般条件
财务指标 | (1)财务指标 ①最近3年连续盈利; ②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 ★★★ ▲ 连续盈利满 3年 累计现利 0.3 中期分红有现钱 24月曾经发 未有利润减一半 |
持续盈利 | (2)持续盈利能力 ①业务和盈利稳定;经营、环境等均无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②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持续盈利无障碍 或有事项不存在 高管核心技术员 12月内均不变 |
管理规范 | (3)管理规范 ①会计工作规范、合法。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③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 财会内控均规范 三年无保留意见 12月担保不违规 |
组织机构 | (4)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董监高管不存在: 三罚一责立案查 |
不违法 | (5)上市公司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行为: 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④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已上市就可能被谴责)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立案查)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3年财会无虚假 公司不存在: 申请文件有虚假 资金不按申请花 公开承诺未履行 上市公司及董高 三罚一责立案查 严重损人损社会 |
募集资金 | (6)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①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合法;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所募资金专账户 用途合法不投资 |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