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六】共有★★★
1.共有类型的认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家庭承包、遗产、家庭共有财产投资个人独资企业
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异同
| | 按份共有 | 共同共有 | |
| 内部关系 | 份额处分 | 其他共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
|
| 整体处分 | 2/3以上份额同意 | 一致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 |
| 一般管理 | 均可为之 | ||
| 重大修缮 | 2/3以上份额同意 | 一致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 |
| 分割 | 随时要求 | 无法定事由不分割 | |
| 外部关系 | 连带债权、连带债务 | ||
| 内部按份额 | 内部共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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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