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考点十九】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①继续履行(实际履行);
②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或报酬等)
③赔偿损失;④支付违约金;⑤定金

继续履行及例外

金钱债务必须履行,不存在例外。
非金钱债务存在例外:
①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注意】非金钱债务存在上述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违约方也有终止权)

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金

1.数额的调整
①低于损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②过分高于损失——超过损失的1.3倍——请求适当减少。
2.适用
①违约金与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
②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还需履行债务;
③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守约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62人看过 10月前

全部评论(4)

10月前

10月前

10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