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公司,甲以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已履行出资义务( )。
  A.出资的股权由甲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B.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C.甲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D.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出资方式。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475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