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考点八】代理制度
  1.代理的特征★★

代理

只能代理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履行债务)和
准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纳税、代理诉讼、代理申请专利);事实行为、人身性质行为(结婚、离婚、遗嘱)不可代理

代理与传达

传达=录音笔,是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相应行为能力);
身份行为不可代理,但可借助传达人传达意思

代理与委托

当事人不同:代理有三方当事人;委托只有双方
事务不同:代理只能代理法律行为;委托不限于

代理与行纪

名义不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行纪人以自己名义
是否有偿:行纪是有偿的;代理未必

471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5)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