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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考点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
  ——区分核准和注册 ★★★
  1.核准制: (1)流程(主板)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请→证监会核准→不予核准→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
  (2)发行时间
  核准之日起
6个月内应当发行,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需经重新核准后方可发行。
  核准后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或暂停发行;影响发行条件的,重新核准。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注册制
  注册流程(以科创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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