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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例题·单选题】(2015年)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成立与生效-形式要件。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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