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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四、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一)票据的伪造:伪造签章(案例常考)

伪造

伪造者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注意

①伪造者的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任何票据行为,包括出票、承兑、背书、保证,均可能发生伪造问题;
②如果票据行为人指明本人的存在并
以代理人的身份在票据上签章,即使其欠缺代理权,也不构成票据伪造,而是无权代理。

  
  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
  1.
伪造者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因其伪造行为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2.
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行为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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