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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四)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总结】
1.处分人形式上是权利人,但实质上不享有票据权利;
2.受让人善意、无过失,且支付对价。
A —— B …… C(无权处分)—— D(善意取得)
不享有票据权利
(1)C 可能因:欺诈、盗窃、胁迫、恶意等原因取得票据;
D 善意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就享有票据权利。
(2)C明知:前手无行为能力,或前手的代理人无权代理;
![](http://bbs.chinaacc.com/file:///c:/users/mi/appdata/local/packages/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5f7/ac/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3)C的前手不享有票据权利,C自己无偿取得等。
![](http://bbs.chinaacc.com/file:///c:/users/mi/appdata/local/packages/oice_16_974fa576_32c1d314_15f7/ac/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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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