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十五】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必须股东大会表决)★★ ★
涉及担保 | ①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记忆口诀】国窖1573…… (23修订) |
其他事项 | (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上市公司+1特别表决事项 ★★★ (2)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