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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考点一】合同编的调整范围与合同分类★

合同编调整的合同

平等主体间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编或者其他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分类

有名、无名

无名合同在适用“通则”中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适用最接近的有名合同的规定

单务、双务

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

诺成、实践

实践合同(交付才成立)★★★:
保管、定金、自然人借款
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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