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十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与期限
无偿划拨 | 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无期限限制): ①国家机关、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用地等。 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 |
有偿出让 | 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协议价格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价) 期限:住宅70年(期满自动续期); 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其他50年(期满前1年申请,重新订立合同,缴纳出让金) |
2.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①报有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②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