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七】善意取得(所有权、他物权都可以)★★★
规定
考查点
构成要件
1.处分人无权处分
遗失物、盗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2.受让人善意
标准: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 时间点:动产交付时、不动产登记时
3.以合理价格转让
不要求现实支付完毕
4.公示:交付或登记
交付方式不适用占有改定 机动交通工具交付即可善意取得
法律后果
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消灭,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注意】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
1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