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考点十】用益物权的设立、转让★★★
1.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生效
2.
居住权:登记生效
3.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无需登记,流转时登记对抗
4.
地役权:合同=生效,登记对抗
377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嘟嘟姐
感谢分享
1年前
安然的小屋
1年前
荣誉
学习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