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考点六】共有★★★
  1.共有类型的认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
视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家庭承包、遗产、家庭共有财产投资个人独资企业
  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异同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内部关系

份额处分

其他共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整体处分

2/3以上份额同意

一致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一般管理

均可为之

重大修缮
改变性质、用途

2/3以上份额同意

一致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分割

随时要求

无法定事由不分割

外部关系

连带债权、连带债务

内部按份额

内部共同

518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7)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