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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单选
奋斗赎青春
11.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
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343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4)
嘟嘟姐
感谢分享
2年前
嘟嘟姐
B
2年前
奋斗赎青春
【答案解析】题目中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能不能分回上海是不确定的,所以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是当条件
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2年前
奋斗赎青春
【正确答案】B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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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