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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一)统一管理原则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
商务部),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二)公平自由原则
  (三)平等互利原则
  (四)区域合作原则
  (五)非歧视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国(
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
  2.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给予他国国民(包括个人和企业)与
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六)互惠对等原则
  我国给予另一国某种待遇或者对其采取某种措施,以该国给予我国
相应“待遇”或者对我国采取相应“措施”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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