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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一)统一管理原则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
商务部
),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二)公平自由原则
(三)平等互利原则
(四)区域合作原则
(五)非歧视原则
1.
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国(
给惠国
)给予另一国(
受惠国
)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
不低于
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
最惠国
)的相应待遇。
2.
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给予他国国民(包括个人和企业)与
本国国民相同
的待遇。
(六)互惠对等原则
我国给予另一国某种待遇或者对其采取某种措施,以该国给予我国
相应“待遇”或者对我国采取相应“措施”
为前提。
372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嘟嘟姐
感谢分享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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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