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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敏感国家、地区、行业的范围

项目

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敏感国家和地区

①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②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③根据我国
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

①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②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
④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商务部

敏感国家和地区

①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
②受联合国
制裁的国家。
必要时商务部可
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禁止投资

①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②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 关系;
③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协定;
④出口我国
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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