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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归纳】破产抵销权禁止抵销的情形及其例外

项目

禁止抵销

例外(可以抵销)

出资款

股东欠债务人企业的出资额不得与债务人欠股东的债务抵销

——

债权买卖

受理破产,因债权买卖形成的互负债务

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

恶意突击1
负担债务

受理破产,债权人恶意突击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破产受理不得抵销

①破产申请1年前或法律规定原因;
②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

恶意突击2
取得债权

受理破产,次债务人恶意突击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破产受理不得抵销

恶意突击3
个别清偿

受理破产6个月内,出现破产原因,恶意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以抵销方式进行个别清偿(注:本质为民事抵销权被破产法所阻挡)

非恶意突击形成的债权债务抵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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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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