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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LeeJanmy
(
2
)支票
均为见票即付
,不存在远期支票。
(二)授权补记事项
1.
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
支票上的“
金额
”可由出票人授权收款人补记。
2.
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在支票上补记其“
名称
”。
【提示】对于收款人名称,出票人既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就支票而言,我国票据法承认转让背书之外的这种票据权利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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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全部评论(5)
平芜
学习
1年前
荣誉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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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