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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一)非企业类存款人
  
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类存款人
  (1)银行完成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后,账户管理系统生成“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在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中标注“取消开户许可证核发”字样。
  (2)银行应当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查询密码,并交付企业。
  (3)企业“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4)企业申请开立
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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