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提示1】我国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按照开立主体分为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其中,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遵循《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办法取消了账户“核准制”,全部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以下统称非企业类存款人),依然遵循现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执行,特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依然须经人民银行核准。
  【提示2】《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企业”,包括: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

456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