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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虚假陈述行为★★★
  (一)界定和分类
  1.实施主体
  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包括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保荐人、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示】不包括非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没有法定披露义务的,即便不披露或造谣传谣,也不属于虚假陈述行为,而属于其他的证券违法行为,适用法律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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