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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2.短线交易的时间认定和后果
  (短线交易归入权)
买入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举例】在21日、10日分别买入了本公司5万股和10万股股票。
  (1)假设在720日“全部”卖出
  【分析】存在短线交易,应以15万股计算短线交易利润。
  (2)假设在83日“全部”卖出:
  【分析】存在短线交易,应以10万股计算短线交易利润。
  (3)假设在812日“全部”卖出:
  【分析】不存在短线交易。

116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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