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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损失金额的认定
  
(诱多型虚假陈述)在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市场中,原告因虚假陈述买入相关股票所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原告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基准日之前卖出的股票,按
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已卖出的股票数量;
  
  (2)原告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基准日之前未卖出的股票,按
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基准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卖出的股票数量。
  
  
(诱空型虚假陈述)在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市场中,原告因虚假陈述卖出相关股票所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原告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卖出,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基准日之前买回的股票,按
买回股票的平均价格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买回的股票数量;
  
  (2)原告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卖出,基准日之前未买回的股票,按
基准价格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未买回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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