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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3)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认定理由。
  ①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
  ②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
  ③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
  ④相信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和报告;
  ⑤受到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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