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练习
(五)股票上市条件
1.《证券法》规定的程序
(1)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2)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主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5)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参考记忆口诀:上市条件
股五流通百二五,股四流通十以上。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7)最近3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