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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一)在主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示】上市公司牵扯投资者众多,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发行与上市的条件对其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监督要求、经营业务独立性、股东和董监高等人员的稳定性、公司的合法合规要求会更加严格。公司无论在哪个板块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均会涉及以上几个方面的约束条件。
  1.存续时间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
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2)有限责任公司按
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图示说明】桃园有限公司无法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发行股票,因此应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再发行股票。若其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蜀汉股份有限公司,其3年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201651日起算,符合其他条件的,可申请IPO。此外,桃园有限公司还能以募集设立方式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募集设立蜀汉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申请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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